由于2019年1月财务处正在进行新旧政府会计制度对接的相关工作,从1月14日开始,财务报销只受理以下业务:
1. 人员工资
2. 养老保险
3. 住房公积金
4. 个人所得税
5. 教职工公务卡还款
6. 关山校区及汉口校区水电费、电话费
7. 政府采购及电子商城项目
8. 合同付款期在2019年1月的校内采购项目
请老师们交上来单据务必注明经费开支项目,其他报销业务的受理时间,财务处将在下学期另行通知,请教职工相互转告,感谢大家的配合。
财务处(招标中心)
2019年1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