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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停止2017年财务报销工作的通知 2017-11-22

[发表时间]:2017-11-22 [来源]:财务处   [浏览次数]:

各部门:

为了保证2017年度财务决算工作能够科学、高效地完成,根据市财政局的相关规定,我处2017年财务报销截止日期为12月18日(星期一),2017年12月19日到2018年元月7日将停止对外报销,进行2017年度资金清理并编制年终财务报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请各部门认真清理各项应缴未缴的收入(含部门创收收入)、部门及个人所借款项(含备用金),于2017年12月18日下午3:00之前办理缴存及报销手续。

二、对于开票日期在2017年及以前的各种需报销的发票,请各部门报销人尽量在2017年12月18日下午3:00之前完成报销。

三、各部门未用完的2017年度预算资金于12月19日予以冻结,2018年按新的预算额度使用。

四、请各部门根据工作计划认真安排好结算期间资金用度,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。

五、2018年元月8日财务处恢复对外报销工作。

特此通知

财务处(招标中心)

2017年11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