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、各部门:
按照学校“各学院、各部门办理财务报销手续时间应相对集中、人员相对固定”的要求,现请各单位明确指定一名财务联系人(见回执),财务资产处将在近期召开专门会议,对财务联系人进行报销政策、报销流程、报销单据规范要求等专项培训学习。
财务资产处
2015-9-17
回执:
部 门
财务联系人
内线号码
手机号码
请于9月22日前将回执交财务资产处行政楼221办公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