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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 2015-09-17

[发表时间]:2015-09-17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各学院、各部门:

按照学校“各学院、各部门办理财务报销手续时间应相对集中、人员相对固定”的要求,现请各单位明确指定一名财务联系人(见回执),财务资产处将在近期召开专门会议,对财务联系人进行报销政策、报销流程、报销单据规范要求等专项培训学习。

财务资产处

2015-9-17

回执:

部 门

财务联系人

内线号码

手机号码

请于9月22日前将回执交财务资产处行政楼221办公室